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反饋問題中涉及到自然保護區的省級發證采礦權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6家礦山關閉、7家礦山部分避讓退出,經8月下旬現場核查無反彈,8月底已銷號。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省國土資源廳不打折扣、不搞變通,克服各種困難,頂住多方壓力,堅決整改落實到位;同時,以整改為契機,主動作為,舉一反三,認真查找并及時整改存在的其他問題。
除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涉及到的釆礦權外,省國土資源廳還通過全面清理發現其他31宗省級發證采礦權與自然保護區重疊,并會同財政、環保等相關部門逐一確定處置意見,聯合印發實施。這31宗采礦權將于今年底前全部從自然保護區內退出。
省國土資源廳通過逐一甄別、調查摸底、明確處置政策等舉措,綜合發力,推動湖南綠色發展。
逐一甄別即明確自然保護區內需處置的釆礦權數量、位置等。在逐一甄別的基礎上,省國土資源廳開展調查摸底,逐一核實礦業權和保護區設置時間、重疊面積、能否調整礦區范圍、采礦許可證有效期等相關情況。
根據摸底情況,省國土資源廳會同財政、環保等部門,在礦業權退出方式、關閉程序和要求、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責任等方面明確處置政策,并報請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印發實施。
下一步,省國土資源廳將督促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對退出的礦業權進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堅決打擊違法行為,防止反彈;同時,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各類保護區、生態紅線范圍內不再新設礦業權。